为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优化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现将第一期供应商入驻补充征集通知如下:
一、征集周期
按月度集中处理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每月统一在月末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揽子”入驻。
二、征集品目
1.教学专用仪器
2.体育设备
3.乐器
4.其他家具用具(教学专用)
5.科研耗材
6.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实验室危化品)
7.出版服务
8.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教育教学专用)
9.音像制作服务(竞赛专用)
10.市场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文件递交时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盖章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盖章声明函原件)。
2.提交申请承诺书(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供盖章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4.提交申请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5.各品目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各品目附件。
四、申请文件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日
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
申请文件建议采用邮寄方式,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不负责,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接收时间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签收时间应在规定的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内,请各供应商注意邮寄时间)。请采用顺丰速递邮寄至以下地址(邮寄后,请以邮件主题:“公司名称+单号”方式发至邮箱jycg001@qq.com):
(1)代理机构: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020-37619972
(3)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
五、附件:格式文件(点击下载)
(联系方式: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李老师,020-37636405;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苏先生,020-37619972、3761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