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第二期广东省 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 系统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多方式、多渠道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教育教学提供更优质的采购便利化服务,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拟启用第二期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目类别
本期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系统品目类别有:教学仪器、体育设备设施、文艺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数据库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耗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版服务、音像制作服务、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就业服务(校园招聘服务)、评价咨询服务(论文送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进口产品外贸代理)、文化艺术服务(校园文体活动组织服务)、被服(服装)。
二、适用范围及限额标准
省属学校同一经费采购同一品目,年度采购总额在100万以下(不含本数额)的,均可在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系统采购。
三、有效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年。
四、操作方法
省属学校登录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gdegp.gdedu.gov.cn),按操作要求采购;入驻供应商按入驻承诺向省属学校提供产品和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各省属学校要加强在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系统的采购内控管理,禁止将政府采购项目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二)各省属学校每年应当及时汇总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系统采购情况,包括各采购品目的采购规模、采购频率及供应商履约情况等。省教育厅将对各省属学校在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系统的采购执行情况开展汇总统计。
(三)本期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系统采用动态开放征集程序,入驻有效期(即2年)内,在系统已确定的征集品目和需求的条件下,有入驻系统意愿的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加入系统。入驻有效期内,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更和调整,采购系统将对品目进行更新。
(四)本期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系统入驻供应商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货方案等可通过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gdegp.gdedu.gov.cn)查阅或下载。
(五)供需双方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采购过程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装备中心联系。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